人生倒计时
- 今日已经过去小时
- 这周已经过去天
- 本月已经过去天
- 今年已经过去个月
今天成都限行尾号是多少(今天成都限行尾号是多少?)
成都麓湖属于限号区域吗
属于。成都限号的范围是绕城高速(G4202)(不含)以内所有道路,成都麓湖在限号范围内,属于限号区域,都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、本地燃油车、外地纯电动、本地纯电动、外地插电混动车等。
(使用浏览器扫码进入在线客服窗口)
复制联系方式
成都星期三限号多少
成都星期三限号“3”和“8”。
成都限号规定如下:
1、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,每两个号码为一组,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。
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:星期一为“1”和“6”;星期二为“2”和“7”;星期三为“3”和“8”;星期四为“4”和“9”;星期五为“5”和“0”。
2、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,如果恰逢星期六、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,按对应工作日实施“尾号限行”。
扩展资料
《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》中规定:
第二十条 (车辆管理)
对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,公安、农业等部门不得办理初始注册登记、移入登记、变更登记,不得通过定期审验。
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,申请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原有机动车,应当先行办理报废手续。
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由公安、农业等部门监督进行报废,严禁拼装或转让使用。
第二十二条 (交通管制)
市政府根据本市防治大气污染的需要,可以授权公安部门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时段、区域等交通管制措施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中规定:
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,认为情节轻微、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,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、依据,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,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。
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,可以适用简易程序。
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(不含)以上罚款、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,应当适用一般程序。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,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、固定相关证据,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。
参考资料来源:广安市人民政府-成都尾号限行扩大到绕城(不含)以内!2018年1月22日起实行

10月14号成都限号多少?
10月14号成都限号。10月14号是星期五,限号是尾号为0和5的车辆。尾号限行时间:工作日7:30至20:00。尾号限行范围: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(G4202)(不含)以内所有道路。尾号限行车辆:所有川A、川G及外地籍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。
疫情期间限号是怎么规定的
《成都疫情期间限号规定公告》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,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,助力城市复工复产,结合成都道路交通客观实际,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从2020年4月7日起,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“尾号限行”交通管理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(一)“尾号限行”时间
工作日的早高峰7:30-9:30和晚高峰17:00--19:00时段。
(二)“尾号限行”范围
成都绕城高速公路(G4202)(不含)以内所有道路。
(三)“尾号限行”车辆
所有“川A”及外地籍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。
(四)“尾号限行”规则
1、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(含临时号牌)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,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。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:星期一为“1”和“6”;星期二为“2”和“7”;星期三为“3”和“8”;星期四为“4”和“9”;星期五为“5”和“0”。
2、星期六、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,当日不实施“尾号限行”。
(五)下列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不受“尾号限行”措施的限制
1、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汽车;
2、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;
3、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;
4、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;
5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。
(六)城区恢复常态化汽车“尾号限行”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事宜,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。
11月2号限行尾号是多少
【导语】: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,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,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,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,继续实施工作日(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、星期日除外)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。
【导语】: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,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,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,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,继续实施工作日(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、星期日除外)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。
➤2022年11月2日周三北京限行尾号是几和几?
答:3和8。

➤不受限行的机动车
1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;
2、公共电汽车、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、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(不含租赁车辆)、邮政专用车、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、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;
3、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;
4、环卫、园林、道路养护、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,殡仪馆的殡葬车辆;
5、悬挂“使”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;
6、纯电动小客车(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、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)。

